与关键词排名公司约定阶段里程碑,核心是把“付款节点”和“可核验的交付节点”绑在一起:每个阶段都要有明确的起始条件、可检查的产出物、验收标准和未达标时的处理方式,而不是只写“一个月内见效”。如果只约定时间和金额,出现争议时双方都无法判断工作是否真的推进到了下一阶段。
在签合同或确认合作前,要求对方把每个阶段拆成可检查的产出物,而不是承诺词。常见的可验收产出物包括:
判断标准是:这些产出物能否由第三方在不登录对方后台的情况下核对。如果只能由服务方自己口头说明“已经做了”,就不适合作为里程碑的验收依据。
“第30天完成第一阶段”这种写法过于模糊。更可执行的写法是:完成条件 + 时间上限 + 验收方式。例如:
里程碑一:完成全部目标页面的标题与描述改写,并在双方确认的表格中标记完成状态;自合同生效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;由甲方抽查10个页面确认。
这样约定的好处是,即使进度延迟,双方也能判断是卡在交付物本身,还是卡在甲方确认环节。适用条件是:目标词数量有限、页面范围清晰。如果网站页面数量很大,应先约定抽样比例,而不是要求逐页验收。
排名没有变化时,不要直接认定是服务方未履约,也不要直接认定是网站问题。先收集证据:
这里要区分:可能原因包括竞争加剧、算法调整、页面质量不足;已经定位的原因必须能指向具体证据,例如某页面未收录、某标签未修改、某链接失效。里程碑验收应基于后者,而不是基于排名数字本身。
阶段里程碑不仅管“做到了怎么付款”,也要管“没做到怎么办”。可写入的处理方式包括:
最关键的一步是:把每个阶段的验收人、验收时限和默认通过规则写清楚。例如“甲方在收到产出物后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,视为该阶段验收通过”,可以避免因确认拖延导致里程碑无法推进。
在确认合作前,逐项核对以下内容:
下一步:把现有合同或报价单中的阶段描述逐条对照上述清单,凡是只有时间、金额而没有产出物和验收方式的条目,都改成“条件 + 时间上限 + 验收方式”的写法,再与对方确认。